事项名称:渔业船舶检验
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》
申请条件:
制造、改造渔业船舶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,并遵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。
办理材料:
申请需提交的材料:
检验申请书一式两份(初次检验应提供船舶的设计图纸,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)。
检验证书正、副本。
登记证书及登记簿。
船员资格证书其他相关技术文件
办理地点:临河区胜利北路金泰大厦8楼
联系电话:(0478)8213413
办理时间:周一到周五。
办理流程:
申办方提交材料
渔业船舶检验部门受理
检验、填写证书、审核、签发
收费发证
责任部门:巴彦淖尔市水产站
办理时限:
初次检验,20个工作日
年度检验,5个工作日
临时检验,3个工作日
收费情况:执行国家计委、财政部关于调整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标准的通知(计价格[2000]559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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